福建厦门通报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4-11-17 07:57:51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24日,福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大闸蟹、厦门冬蟹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通报上述批次食品经营单位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被责令整改。批次品核

经抽检,不合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销售的格食大闸蟹(批号:2021年11月23日)、冬蟹(批号:2021年12月1日),查处均是置情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2021年12月15日,福建翔安区马巷市场监管所的厦门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通报经查,批次品核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销售共购进该批次大闸蟹12只、不合该批次冬蟹18公斤,格食已全部销售。查处该店已按规定暂停销售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并先后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9日启动召回工作,并向翔安区马巷所单位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分别为2022年1月12日和1月26日,目前召回数量为零。

针对上述情况,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进行整改,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做好进销制度,核对产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保证商品索证索票齐全,向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合格相关证明;保证专人负责核对食品安全相关规范,保证真诚服务,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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