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7 05:58:31 admi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第届董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议决议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中粮通知于2013年5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屯河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届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议决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中粮6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屯河《公司章程》的第届董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议决议

1、中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屯河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5月修订稿)

本议案6票同意,第届董事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

(1)《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560.4226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187.6155万元;

(2)《公司章程》第三章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100560.4226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205187.6155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3,546万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一、二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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