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抽检月饼203批次全部合格

2024-11-17 06:26:09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中秋节将至,北京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月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本次专项抽检月饼203批次,月饼抽样地点涵盖食品生产企业、批次集贸市场、全部连锁超市和糕点店、合格餐饮店等6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检样品覆盖北京市销售的北京主要月饼品牌,涉及全国各地61家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经检验,月饼本次抽查的批次203批次月饼全部合格。

据了解,全部本次月饼专项抽检,合格针对可能存在的北京食品安全风险,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抽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月饼面包》(GB 70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相关标准及规定,重点检验食品添加剂(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纳他霉素残留量、铝的残留量、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价)、微生物(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非食用物质(富马酸二甲酯)等17个项目。从抽检情况看,北京市在售月饼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发出中秋节月饼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月饼时要仔细查看月饼包装及标签标识,特殊人群应审慎挑选和食用月饼,倡导消费者绿色消费,拒绝“天价”月饼。

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月饼。购买月饼应选择资质齐全、储存条件良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商场、超市、市场等食品销售场所。网购月饼一定要谨慎,应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店铺购买。在购买食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主动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维权。

仔细查看月饼包装及标签标识。选购月饼时,不管是预包装月饼还是散装月饼,都要仔细察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干净,印刷是否清晰。如果包装有破损、标签内容不全,或者出现涨袋、漏气等情形,要谨慎购买;仔细察看产品的标签,预包装月饼标签应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注意察看散装月饼的盛放容器是否清洁,月饼有无酸败味、哈喇味等异味。如购买现场制售产品,还要注意察看其生产经营资质。

适量购买并按照标签标示的方式贮存月饼。月饼属于含油量较高的食品,容易氧化变质,不要过量囤积。选购有冷藏或冷冻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月饼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是否符合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要求。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一旦发现有霉变等现象,应停止食用。消费者购买后应按照标示的方法贮存,尤其打开包装后一次未食用完的,更应注意合理保存,尽快食用,以防变质。

特殊人群应谨慎挑选和食用月饼。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特殊人群,即使月饼产品声称“无糖”,也要控制食用量。“无糖”并非真正的无糖,而是指营养成分表中糖含量≤0.5g/100g。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月饼时,要认真查阅包装上的配料表以及相关提示信息。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需谨慎食用。此外,多数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不宜过量食用,老人、儿童以及肠胃不适的消费者,应根据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倡导绿色消费,拒绝“天价”月饼。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8月15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严格约束月饼、粽子等食品包装,倡导节俭、反对浪费。广大消费者也要提倡绿色消费、合理消费,反对过度包装。

责任编辑:赵英男上一条:福建厦门:核查处置咸蟹黄酥、兰花豆2批次不合格食品下一条:中消协测评31款洗衣液 “京锐”“彩衣米奇”“幽香依”3款样品低价低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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