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去年检察建议采纳率近九成,抗诉案件原判改变率过半

2024-11-17 05:15:39 admin

  过去一年里,最高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针对行政诉讼的检去近成不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4399件,检察建议的年检纳率采纳率接近90%,抗诉案件的察建原判改变率为57.8%。

­  这是议采原判5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抗诉“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案件消息。

­  澎湃新闻获悉,改变2015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4599件,率过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的最高案件4033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81件、检去近成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63件,年检纳率“监督规模和力度不断加大”。察建

­  修改后的议采原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范围、抗诉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了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快速发展。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借此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该规则于2016年4月15日施行。

­  “针对行政诉讼申诉信访比例较高的现象,检察机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全面规范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说,针对行政诉讼“民告官”的特点,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一元化监督,转变为对结果和过程的全面监督。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与此同时,行政诉讼监督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  “检察机关主要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方式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告诉澎湃新闻,抗诉针对的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即针对裁判结果的监督。检察建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一样,也是针对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区别在于由作出裁判结果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提出;二是针对审判人员在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三是针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四是针对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同类问题适用法律不一致、在多起案件中适用法律存在同类错误或在多起案件中有相同违法行为等情况,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

­  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过去一年里,各级检察机关针对行政诉讼的不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4399件,检察建议的采纳率接近90%,抗诉案件的原判改变率为57.8%。据记者观察,此次最高检发布的有关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共10件,包括8件抗诉案列,2件检察建议案例。

­  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是如何具体适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

­  贾小刚说,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在对裁判结果的监督方面,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行政诉讼法一方面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生效裁判,应当提出抗诉;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可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上级院抗诉。

“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地方检察机关对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合理运用,我们在监督规则中对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合理区分,明确规定了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同时也对不适宜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类型进行了明确规定。”贾小刚表示,在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再审检察建议的跟踪问效,对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或者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予纠正的,依职权提请上级院抗诉,以确保监督实效。

责任编辑: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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