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11-17 10:54:36 admin

记者今天(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检察机关金柱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一案,依法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对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涉嫌受贿诉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提近日,广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金柱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依法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对李听取了辩护人的涉嫌受贿诉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案提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广东市长、检察机关金柱榆林市委书记,依法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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